治安管理
为进一步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实验室(教室)(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等)。 二、凡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主动交出管制刀具的不予处罚:逾期拒不交出的,一经发现,对携带管制刀具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收缴并予以处罚,同时,由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秦皇岛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我区2023年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及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和违法情节处以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 全区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部门举报违法违规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视情给予举报者500元至10000元奖励
传播谣言如何举报?传播谣言的处罚是怎样的? 本文摘要:就在2019年年底,2020年年初,因为疫情愈演愈烈我国也是在大大的攻下疫情,这期间为了不想人民群众深感不知所措,所以也是禁令任何人传播谣言,那么传播谣言如何检举?传播谣言的惩处是怎样的?回来的小编一起来想到吧。 就在2019年年底,2020年年初,因为疫情愈演愈烈我国也是在大大的攻下疫情,这期间为了不想人民群众深感不知所措,所以也是禁令任何人传播谣言,那么传播谣言如何检举?传播谣言的惩处是怎样的?回来的小编一起来想到吧。在网络生产谣言的,公民可以必要向公安机关检举,也可以通过打110的方式向公安机关检举,如果谣言是毁谤不道德的,可必要向法院控告 传播谣言的惩处是怎样的?如果散播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蓄意妨碍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毁谤他人的,尚能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与拘押、罚款等行政处罚
当事人咨询:律师您好,我想问下,朋友圈散播谣言属于犯罪行为吗? 浦江刑事律师解答: 朋友圈散播谣言可能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属于犯罪。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日,上海警方对上海市首个不佩戴口罩强行冲闯地铁车站的违法人员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2月7日14时58分,违法人员陆某(男,44岁,本市人)未佩戴口罩进入上海轨道交通四号线临平路站,被拦下后非但不听从安检队员和车站工作人员劝阻,还动手推搡安检队员。民警到场后,该男子仍欲强行冲闯进站
公安部讯 为了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治安管理,有效防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公安部经深入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多次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公安机关的意见,形成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和智慧,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公安部网站([URL])查阅修订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可在2018年2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abzaglj@sina.com
11月20日,景德镇市民陈某某将外地涉疫视频素材,造谣说发生在景德镇并发布在“某音”平台,短时间内引发数万人浏览,两千余人评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今视频(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 11月20日,景德镇市民陈某某将外地涉疫视频素材,造谣说发生在景德镇并发布在“某音”平台,短时间内引发数万人浏览,两千余人评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接群众举报后,珠山公安分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将违法嫌疑人陈某某抓获
原标题:邵希默任阜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马韶军不再担任(图|简历)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阜新11月17日讯 据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消息,11月16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大会,会上,付志宏同志宣读了省委、市委干部任免决定,决定任命邵希默同志为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市政府副市长和市公安局局长提名人选。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邵希默,19***年4月生,曾任抚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2016年3月任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原任阜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的是马韶军,2015年9月任阜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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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区养犬管理,规范文明养犬行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吉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1.养犬要规范,不得在城市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 2.养犬要文明,遛狗要拴绳,佩戴狗嘴套,须由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行人;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3.养犬要守法,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不得驱使、放任犬只伤害、恐吓他人;自觉携犬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