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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旧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个旧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个医保发〔2021〕7号)精神,个旧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领导小组采取书面评估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2022年度第二批提交申请的3家医药机构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将评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2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向个旧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73-2143496。地址:个旧市金湖西路380号,邮政编码661000
2012年5月,根据云编办〔2011〕76号文件《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曲靖等十五个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的批复》〔云质监人函(2011)1号文〕,变更为现名——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00和2004年质监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后,原个旧市、开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技术机构分别先后合并到上述两所。根据红质监局发〔2003〕69号《关于成立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技术检测中心的通知》,同年红河州产品质量检验所、红河州计量测试所、红河州劳动安全卫生检验研究中心和红河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四个技术机构合并,成立了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技术检测中心,内设质量计量检测所和特种设备检验所
为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按照《建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建水县2019年秋季至2020年春季学年雨露计划和东西协作补助资金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建开组办便笺〔2019〕114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对辖区范围内符合补助申报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进行深入排查,积极动员学生申报。按照“本人申请、村级推荐、乡级审核、县级复核”程序,经逐级审核、公示,目前资助申请材料审批工作已完成,拟补助名单已确定。按照项目资助程序,资金划拨前需对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根据《红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红开组〔2020〕16号)、《红河银保监分局 红河州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 红河州扶贫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红银保监发〔2020〕137号)、红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线办理扶贫小额信贷业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个旧市财政局 个旧市扶贫办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个财农〔2020〕3号)要求,我市严格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申请、村组核实推荐、乡镇初审、市扶贫办复核、金融部门审核放贷并季度申报贴息等程序,已超计划完成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放贷工作。2020年初计划投放扶贫小额贷款共2508.815万元581户,实际投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2990.32万元 680 户,其中边缘户投放24万元6户,续贷33.97万元10户,2020年共办理展期贷款97.9万元25户。现将个旧市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项目情况公告如下,公告期:2021年1月27日-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