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文件精神,要求不再组织入围性质的招标,经研究,决定在“衢州学院家政定点服务合同”履约期(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满后,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通过招标确定家政定点服务供应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衢州学院采购办法(试行)》选择优质的服务供应商提供家政服务。为了方便选择优质供应商,后勤处现将2018-2019年家政定点服务供应商的最高限价表(附表)提供给大家,供大家参考,最终服务成交价格可以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继续与供应商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