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下列资格者,得报考之。
凡本国大学或独立学院或符合教育部认定标准之国外大学或独立学院应届毕业生或已毕业具有学士学位者或合于以同等学力报考者。(持外国学历报考者必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处、办事处或其他经外交部授权机构验证)
二、除符合上述资格外,另须符合简章中各系所订定之“报考资格附加规定”。
<招生>
一、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得报考之。
国内经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学校院或符合教育部认定标准之国外大学校院毕业,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学士班应届毕业生。(持外国学历报考者必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处、办事处或其他经外交部授权机构验证)
合于以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班之规定者。
二、除符合上述资格之一者外,另须符合简章中各系所订定之“报考资格附加规定”。
甄试入学:每年9~10月份报名,详情请看研教组。
招生入学:每年12月份报名,详情请看研教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