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为改善学校的管治质素、提升行政效能和促进主要持分者的参与,在 2019 年 7月23日全面接纳了《校本管理政策专责小组》提交的检讨报告里的二十七项建议。
为配合学校达到上述检讨报告第七项建议下的校监、校董培训软指标,香港管理专业协会(HKMA)特举办“法团校董培训证书”课程,以协助拟任、现任或曾任校董透过此3小时培训,加强了解校董之权责,协助学校建立良好管理、策划和评估制度。
拟任、现任或曾任于设有法团校董会的直资/津贴学校之校董。此课程亦适合非任职于教育行业人士修读。
叶律师毕业于香港大学,先后取得经济学学士及学位教师教育文凭。他曾先后任职于圣公会日修小学、黄竹坑天主教小学、圣保罗书院、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专上学院,并于在职期间进修及取得律师资格。叶律师现为英国格林威治大学、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及南澳洲大学兼任讲师,历年曾任教的科目包括公司法、商业法、金融法、雇佣法、知识产权法、航空法、论文指导及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证书考试法规试卷备考课程。
会议常规的基础 – 法团校董会章程。
《教育规例》对法团校董会章程的要求。
紧急会议的有效性 – 会议程序不合规的解决方法。
如何优化教育局提供的法团校董会章程样本?
学员出席率达100%,将获香港管理专业协会颁发“法团校董培训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