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有限责任企业(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及新能源项目开发;节能减排项目开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档案整理;生态项目开发建设;旅游投资策划。

经营范围:计算App、硬件及辅助设备的研发;档案整理、数据加工处理;网络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图文设计。

公示期为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27日。公示期间内报价人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询价人提出,询价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询价活动。

报价人对询价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内持询价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