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于1994年提出所谓多层式老年经济保障模式,也就是老年时之退休金,是透过三个支柱来挹注。第一层支柱是强制性社会安全制度;第二层支柱是职业退休金制度;第三层支柱就是民众依个人需求自行储蓄理财。于我国退休养老金制度之第一及第二支柱说明如下:
第一支柱是以社会保险作为基础,以劳工来说即为劳工保险的劳保年金;公务人员有公保养老给付;军人有军人保险;农渔民有农保渔保;一般国人没有以上这些保险者则须加入国民年金保险。
第二支柱为职业退休金,依照职业别而不同,依照劳工退休金条例(新制)所规定的雇主提拨6%,劳工自行提拨6% (另外有旧制之劳基法退休金);军公教人员则有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制度;私立校教职员则有私校退抚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