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豫环文〔2022〕34号)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豫环文〔2013〕43号)的通知的要求,驻马店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半年监测一次,下半年共开展监测上报1次。
驻马店市7个县共有1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共监测12个井群。监测点位具备采用条件的,在抽水井采样;不具备采样条件,在自来水厂的汇水区(加氯前)采样。
水质达标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下半年,西平县、上蔡县、平舆县、正阳县、汝南县、遂平县和新蔡县7个县12个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均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详见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