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呼科字〔2021〕47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呼和浩特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通知》(呼科字〔2021〕48号)要求,通过基地创建单位申报、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专家组现场考察评分,经市科技局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将“呼和浩特昊海渔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12家拟认定为2021年呼和浩特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5日-11日。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基地的真实性、基地创建单位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