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员变动及工作需要,经2022年1月18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分管行政、保密、外事、港澳事务、发展规划、质量管理、教学督导、重大项目建设、审计等工作。
分管党政办(政策法规室、外事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项目建设办公室)、审计工作部。
分管组织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校团委、校学生会、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分管总务后勤、清远校区建设和管理、招生与就业指导、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体育、图书管理、工会等工作。
分管科技、校企合作、继续教育、创新创业、校友联络、职业教育研究、农业经济研究、广东省家禽科学研究所等工作。
分管科技与产业合作处(农业经济研究所、职业教育研究所)、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校友联络办公室)、广东省家禽科学研究所。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分别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其他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