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义乌市绿色动力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式如下:

规划范围及面积:北至双峰路、剡溪路,东至吉兴路,南至金义东公路,西至义武路、支6路。规划总面积329.25公顷。

规划定位:集新能源整车、动力总成、零部件及周边产品研发制造、汽车主题旅游为一体,兼具社区功能的绿色动力小镇。

产业发展导向: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设计制造、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绿色能源研发制造、新能源周边产品创意设计及制造等,同时发展新能源汽车为主题的旅游产业。

水环境影响:现状和规划实施产生的污水均能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规划区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通过污水厂提标改造,地表水污染防控措施的落实,可进一步改善受纳水体水质。各单位做好各类设施的防渗措施,基本不会对规划区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环境空气:通过区域大气环境管控联防联动、企业强化大气污染控制等措施,规划各类大气污染物均会得到控制,规划实施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规划区内的设备噪声经隔声、距离衰减及高噪声设备经隔振消声治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通过加强引导、严格控制等措施,可减轻社会生活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固废处置影响: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只要加强管理,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土壤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后,随着土壤污染污染防治措施的加强,工业污染源对土壤影响将会得到控制,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以及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的开发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内土壤产生明显的累积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区域景观格局,在积极采取相应生态保护和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建设范围和建设规模的情况下,规划实施不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大的不良影响。

本次规划在动力小镇现有发展基础上积极打造一个集新能源整车、动力总成、零部件及周边产品研发制造、汽车主题旅游为一体,兼具社区功能的绿色动力集聚区。本次规划定位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线一单”划定方案等上位规划的定位要求基本一致,规划目标与当前环保要求相符,发展定位符合大环境背景要求。在规划层面上土地资源、水资源能够得到保障,污染物总量可以得到控制。在合理优化和调整规划规模、规划空间布局、供水设施布局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并具体落实各类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环评简本可前往义乌经济经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查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