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订立提供“澳门互联网资讯中心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域名管理及登记系统的营运服务”的合同。

修改第276/2012号行政长官批示第一款所订的开支分段支付。

许可订立提供“筷子基北湾L4及L5地段公共房屋建造工程——质量控制”服务的合同。

许可订立提供“氹仔聚龙街公共房屋建造工程——监察”服务的合同。

许可订立提供“改善澳门半岛排水系统的研究”服务的合同。

修改第361/2012号行政长官批示第二款所订的开支年度负担。

第67/2014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核准新的《研究生奖学金发放规章》。

第68/2014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订定在旅游学院工作人员的特别办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