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养锻炼优秀青年团干部,切实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团省委的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挂职干部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团委可推荐1-2名人选。

基本条件:1.35周岁以下,在编在岗正科级(含)以下干部;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正派;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及口头;4.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二、申报人员需经学院或部门同意后再予以推荐。

三、经学校部推报,团省委党组根据推荐人选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差额确定挂职人选后到团省委学校部挂职。

四、挂职时间为一年,从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工资关系。挂职结束后,一律回原单位工作。

五、请被推荐干部认真填写《共青团湖南省委挂职干部推荐表》一式两份,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各团总支(分团委)于2018年7月1日中午下班前报至团委组织部。推荐表电子版请发邮箱:263786265@qq.com。

注:1.此表时间表述格式为6位数,例如:2010.07或者198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