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URL])“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URL])“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网站截图)
凡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服务单位,应当在2020年 04 月13日起至2020年04月 1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及法人授权函到广东省技师学院采购办(详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上塘路298号)现场登记报名并带U盘现场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