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会昨(28)日三读三项与军公教退休金税制相关法案,让在职军公教人员每月所提缴的退抚基金费用,毋需计入年度薪资收入课税,改与劳工及私校教职员规定齐一,将于2022年报税适用。

现行军公教人员退休抚恤制度采“缴税在前、免税在后”,劳工和私校教职员则相反,采“免税在前、缴税在后”,导致不同职域人员提缴退休金的课税规定不一致,衍生租税不公平疑虑。

昨天三读通过《政务人员退职抚恤条例》、《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恤条例》、《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等五项修正案。

根据三读条文,现职(役)军公教人员自2022年元旦起,其缴付的退抚基金费用,均不计入缴付年度薪资收入课税。军公教人员退休(役)后所领退休俸、赡养金及遗属年金给付等金额,将随消费者物价指数累计成长率达正负5%或每四年检讨,且军公教人员在退休、退役后,若再任私校有给职务,也不需停领月退休俸。

经济部商业司(全国商工行政服务入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