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农业是一种较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并能提供消费者健康与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方式。有机农业之定义因各国法律之规定而不同,随着农业技术的演变,有机农业法规的要求亦渐趋严格。
有机农业有时亦被称为生态农业、低投入农业、生物农业、动态农业、自然农法、再生农业、替代农业、或永续农业之一种。各国法律或农业协会所使用的名称或定义经常不同,例如欧洲联盟的十二个国家,虽然用相同的管理条例,却分别采用生态农业、生物农业及有机农业三种名词作为法律上的称呼。在台湾,农委会及农林厅则采用“有机农业”一词。
根据农委会的定义:“有机农业是遵守自然资源循环永续利用原则,不允许使用合成化学物质,强调水土资源保育与生态平衡之管理系统,并达到生产自然安全农产品目标之农业。”2007年1月,农委会开始实施“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有机农业”及其产品即纳入政府的法律规范。相关规范请参考本网站“验证与机构”中的“有机农业验证规范及法规”。
文章仅供参考:文章来源(高雄市在地食材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