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必须为一镜到底的拍摄原片,不得加入特别效果,例如配乐、音响、图片、文本、滤镜、过渡、调色、调光、字幕或特别效果等,亦不得进行任何剪接及后期制作。
整段影片须清楚显示参赛者之样貌及动作。 影片分辨率为720p (1280×720)或以上。
拍摄影片时,应保持拍摄镜头稳定,应定镜拍摄,不应移动镜头。
比赛细则及声明:
1.所有参赛小朋友作品必须于截止前上传作品及付款,逾期递交作品将不获接纳。
2.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参赛人士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之版权。
3.凡参赛小朋友提交参赛作品,即表示同意本社将参赛作品及资料编辑、 复制、存档、传输、发布、宣传、展览及印刷,而无需事先征求参赛人士同意及支付任何费用,并保存采用作品之最终决定权。
4.所有参赛作品会被审查,不可包含涉及色情、暴力、政治、不良意识或商业宣传等成分,否则会取消其参赛资格而无需另行通知。
5.参赛小朋友所提供之个人资料只作比赛联络及发放比赛通知之用途。
6.所有参赛作品及费用一经递交,概不发还,而作品之版权均属星星儿童才艺社所有。
7.请确保参赛小朋友之个人资料正确无误,如有错误本会概不负责。
8.评审结果以评审委员会之决定为准,参赛小朋友须遵从本会之决定,不得异议。
9.本社有权保留修订比赛规则、终止或取消参赛小朋友资格权利,而无需另行通知。
10.所有参赛小朋友必须遵守所有比赛规则及细则,提交及参赛即表同意及清楚比赛细则及声明。
11.如有任何争议,本社保留最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