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跆拳道技术参照《跆拳道品势评分标准与方法》评分;

2、所提交参赛视频必须是2020年5月31日后拍摄,拍摄场地不限。

1、视频录制时请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拍摄,视频清晰流畅,图像稳定,凡有违反社会公德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图像、图片、文字、声音的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4、版权、肖像权自负,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导致的肖像权、名誉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参赛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发布和参赛,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发布,不予撤换和更改;

6、参赛选手需道服整洁、拍摄背景色彩简单。

(一)专家组根据选手提交的视频进行专业评分,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占所有参赛选手的比例为:一等奖30%,颁发证书和奖品;二等奖30%,颁发证书和奖品;三等奖40%,颁发证书和奖品。

(二)设综合团体总一、二、三等奖,根据参赛单位排名,最后录取名额为:一等奖6个,颁发奖杯;二等奖6个,颁发奖杯;三等奖8个,颁发奖杯。

1、大赛评委拥有本次大赛的作品最终评审权,拥有选用参赛作品全部或片段在电视、网络媒体公开播出的决定权;

2、严禁参赛者冒用他人名义和影像资料等音像制品参赛,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并在区域进行通报;

3、在参加视频的录制和参加活动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本人自负。

十二、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跆拳道运动协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