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公司: 群益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月贝塔值: 1.39

月买进周转率: 1.本基金所投资之国内有价证券:上市或上柜有价证券、承销股票、政府债券、公司债(含次顺位公司债)、转换公司债、交换公司债、附认股权公司债、金融债券(含次顺位金融债券)、证券投资信托基金受益凭证、对不特定人所募集之期货信托基金受益凭证、存托凭证、依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公开招募之受益证券或资产基础证券、依不动产证券化条例募集之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受益证券或不动产资产信托受益证券、经金管会核准于我国境内募集发行之国际金融组织债券。 2.本基金所投资之外国有价证券:于印度、美国、英国、卢森堡、新加坡、大陆地区及香港之证券交易市场或经金管会核准之店头市场所交易之股票(含承销股票)、存托凭证(含NVDR)、认购(售)权证或认股权凭证、及基金受益凭证、基金股份、投资单位(含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受益证券、放空型ETF 及商品ETF),以及经金管会核准或申报生效得募集及销售之外国基金管理机构所发行或经理之受益凭证、基金股份或投资单位,或符合金管会规定之任一信用评等等级,于上述投资所在国交易,并由国家或机构所保证或发行之债券(含金融资产证券化商品及不动产证券化商品)。 3.经理公司得为避险需要或增加投资效率之目的,运用本基金从事以交易人身份交易衍生自有价证券、指数之期货、选择权或期货选择权等证券相关商品之交易,其交易比率、范围及相关作业程序依金管会规定办理,并指示基金保管机构办理结算、交割或履约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