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齐洪德 通讯员 申晓云)3月8日,清水县人民法院法官与法律援助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组深入清水县新城乡李湾村,对一起不赡养老人线索开展了走访核实,并联系到老人儿子邵某某进行批评教育,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年逾70岁的老人缑某某生有一儿两女,两女已经出嫁,儿子在县城住经适房,对老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致老人一人独自生活。在该村第一书记、乡村干部的配合下,法律服务工作组来到老人家中,详细询问老人的居住、生活等情况后,鼓励老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但老人顾及亲情,不愿起诉子女。
面对老人的遭遇,法律服务工作组没有就此止步,几经周折找到了在县城居住的老人儿子邵某某,让其学习了“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督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不赡养老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法律服务工作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邵某某当场写下了保证书,保证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将老人安置在安全住房居住,每月供给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并答应定期照看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