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URL])的《安图生物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安图生物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3)。
根据有关规定和《安图生物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的约定,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安图生物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59.28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2年6月20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022年3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宜,详见《安图生物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5260910股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