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兹提述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就其附属公司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股份”,其A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511))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之第三季度报告刊发之海外监管公告(“该公告”)。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于清明先生及刘勇先生;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陈启宇先生、胡建伟先生、马平先生、邓金栋先生、文德镛先生、李东久先生及冯蓉丽女士;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卓福民先生、陈方若先生、李培育先生、吴德龙先生及俞卫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