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传统上多以过去被殖民地人群社会文化为研究对象,后经多次的自我检讨批判,不少新学术关怀取向涌现,试图使学科本身不至于陷入学术殖民的困境。然而,纵使如此,此一较常被称为“第三世界”的亚非太平洋旧时代被殖民区域,仍是今日人类学研究的大宗。换句话说,高比率的研究者来自于已开发或高度工业化国家,其学术资源丰沛,积累成绩可观,对于相对上各项弱势的被研究地点,不时出现伦理关系的焦虑。于是,居于国际人类学界龙头的美国,甚至早于1970年代之际,即已透过学界自省,制定了学会会员研究伦理规范,各大学亦于往后10年间,分别设立了以人身(human subject)作为研究对象的伦理审查组织。
然而,研究者一方学术社群的单边想像,是否即能产生对于所研究对象的保护效能,也就是说,各项规定条列精准明确,而研究者也宣示遵行如一,然,等到抵达了现场,万事就可望行得通吗? 笔者来自经济条件和学术资源尚佳,且大步迈入已开发之林的台湾,自2005年以来,即以常被指为亚洲贫穷指数与发展落后排名最末段的老挝为研究地区,10年来多次往返两地,不停地感受巨幅落差的人类世界。
拟借着本文,阐述分析以台湾深受引领之“第一世界”(包括欧美纽澳与日本在内之国际地理范围)思维观念和经验秩序为本的研究伦理原则,一旦进入第三世界之后的操作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