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6日国科会“国家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策略四协调会”,鼓励大学及研究机构成立相关“研究伦理委员会(IRB)”。经济部技术处列为主办单位,鼓励本中心在生医领域方面成立研究伦理委员会。于2010年2月4日便成立“财团法人生物技术开发中心研究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
2010年7月开始研究计划审查,审查范围为非临床试验之人体研究及采集人体检体研究,如计划属临床试验研究者,应以委托医疗机构方式进行。2012年2月因应人体研究法,委员会暂停新案审查,协助主持人向外申请。委员会仍进行追踪审查、教育训练、制定SOP工作等。2013年9月2日申请“经济部人体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查核作业程序试办方案”查核,2014年2月收到经济部查核核可函,委员会开始受理新案审查。
本委员会系依据人体研究法设置,以尊重研究对象之自主权,确保研究进行之风险与利益相平衡,使研究对象之侵害达到最小化,并兼顾研究负担与成果之公平分配,以保障研究对象之权益为主要目的,特制订本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