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资格:硕士班研究生,修业期间成绩优异并具有研究潜力者。
(三)助理教授以上推荐信二封。
(四)以研究成绩优良申请者,须检附发表论文全文或被接受证明。
(六)一页简表,汇整有利审查资料以利委员审阅。
硕迳博:硕士班累计平均成绩GPA 3.40(含)以上者,或学士班总成绩居前30%(含)者,每年约3名。发放8学期,每月25000元/人。第1~6学期学校提供15000元、系所与指导教授提供10000元,第7~8学期由院系所及指导教授提供。
(详细奖学金申请办法与审核详见“国立清华大学校长奖学金设置办法”)
(二)材料系博士班研究生奖学金:
为鼓励优秀且具研究潜力之学生修读博士学位,依本系博士班研究生奖学金施行办法,奖助每位博士生每月1万元。(详细奖学金办法详见“博士班研究生奖学金施行办法”)
(一)总成绩在全班或全系前50%者;或有研究潜力及表现者。
(二)提送研究计划书、经招生委员会评定为优异者。
(不论总成绩在全班或全系前50%者或有研究潜力及表现者,皆须提送研究计划书)
(三)凡以“有研究潜力及表现者”之资格申请者,须参加本系之大学部研究论文竞赛或修毕专题研究相关课程1学期,并至招生委员会议中作口头报告(107-4(108.02.25)学术委员会及107-6(108.03.21)系务会议决议)。(详阅:七、补充说明)
(五)不论总成绩在全班或全系前50%者或有研究潜力及表现者,皆须提送研究计划书。
(依据申请标准第二点)
学迳博:总成绩居全班前30%(含)者,每年约2名。发放8学期,每月25000元/人;第1~6学期学校提供15000元、系所与指导教授提供10000元,第7~8学期由院系所及指导教授提供。(详细奖学金申请办法与审核详见“国立清华大学校长奖学金设置办法”)
经审核通过进入本系博士班就读,3年内(不含休学期间)不得申请转入硕士。
(一)不论总成绩在全班或全系前50%者或有研究潜力及表现者,皆须提送研究计划书。
(二)凡以“有研究潜力及表现者”之资格申请者,须参加本系之大学部研究论文竞赛或修毕专题研究相关课程1学期,并至招生委员会议中作口头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