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每人限报1项;已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本次不允许申报;作为项目组成员,所参加的科研项目有超期一年以上尚未结题者,本次不允许申报;近两年未参加过龙江中医讲坛或中俄生物医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者,本次不允许申报;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优先;年龄在58周岁(1960年1月1日)以上者不能作为项目第一申请人申报。
2. 申报研究领域:中医基础研究(中医理论的继承创新研究以及结合临床开展的基础理论研究);中医临床研究(中医药对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的临床诊疗技术研究;突出中医药特色的理论创新研究;中医治未病及康复的手段和方法研究;适合中医药临床特点的疗效评价方法研究);中药研究(中药的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研究)。
3. 资助额度及项目数量:资助额度未定,请按1万元填写;研究应以配套和自筹经费为主;我校限报30项(含附属医院)。
请申报者于4月30日10:00前将《黑龙江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请书(合同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5份,统一用A4型号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请勿用塑料及彩色封皮)交至科技科;《申请书(合同书)》及《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科技科邮箱zydeykjk@126.com。过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