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在不同地区有不同意思. 有地方的警察体系,司法警察是代表对刑事案件作出调查移送类别的警察. 有地方是警察体系中的一个警种,负责在法院和司法系统维持秩序、押解和看管犯人、送达法律文书、根据法院的判决查封财产、执行死刑等,简称法警. 不同国家的司法警察职权有所不同 .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简称“法院法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管理和领导的人民警察,其职责为维持法庭秩序和协助调查取证与判决执行.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简称“检察院法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管理和领导的人民警察. 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警察”指的是包含警察、调查局调查官、海巡、宪兵及廉政官等具有执法权限的公务员,与法警不同,按目前中华民国之法院见解 ,法警仅在依长官命令而办理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为办理值庭、执行、警卫、解送人犯及有关司法警察事务 ” 等勤务时,始具有司法警察权限. 而法警之任用依据为《司法人员人事条例》 及《法警管理办法》 ,直属司法院所属各级法院或法务部所属各级检察署,非内政部警政署所管辖,专职负责法院或检察署之司法警察事务. 该...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