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根据行业特点分别提出了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分业施策意见并确定了当前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8项主要任务:一是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二是全面清理整顿已建成的违规产能加强规范和准入管理。三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产能有序退出。四是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五是努力开拓国内有效需求着力改善需求结构。六是巩固扩大国际市场拓展对外投资合作。七是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加强企业管理创新增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动力。八是创新政府管理营造公平环境完善市场机制建立长效机制。
《指导意见》要求“强化案件查办对违法违规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监管不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将遏制重复建设、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列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及时公开化解产能严重过剩进展情况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意见锁定了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和船舶等五个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并指出要“分业施策”规划了未来五年中国化解产能过剩的“路线图”。《指导意见》对于与水泥、钢铁等行业息息相关的工程机械行业也提供了很多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