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协商时间:“1.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2日09时30分00秒。【注:自2023年01月12日09时00分00秒开始接收响应文件。】;3.协商时间:2023年01月12日09 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现延期为:“1.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2日14时30分00秒。【注:自2023年01月12日14时00分00秒开始接收响应文件。】;3.协商时间:2023年01月12日14 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具体延期内容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1.采购人名称:广东警官学院(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