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聘名额及资格:兼任讲师或助理教授(含)以上3名。
(一)英美语文(听说读写)教学专长1名:教授大一英文、大二精进英文或基础英语文训练课程等。
(二)德文教学专长1名:教授初级德文或进阶德文。
(三)日文教学专长1名:教授初级日文或进阶日文。
具上述相关授课领域专长并取得教育部认可国内、外大学硕士或博士学位者(Native Speaker尤佳)。
二、起聘日期:依实际开课需求聘任。
三、聘用方式与权利义务:
(一)除须经系、院、校三级教评会议审查通过外,兼任教师其权利义务悉遵照国立彰化师范大学兼任教师聘约之规范。
(二)必要时须配合至本校宝山校区授课。
*表单所搜集之个人资料,悉遵循个人资料保护法及相关法令之规定办理,并仅限于本校征聘教师之业务范围使用。
五、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1月28日止。
六、甄选方式:条件资格符合本系所需者12月2日前通知面试,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