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项目应是2008~2010年内通过的中国黄金协会和省、部级以上鉴定的黄金科技成果。

成果内容或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上报。

由2个以上单位其同完成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须与技术鉴定证书或评价证明材料上一致。如有变动,须出具协商排序的证明。

对2010年度以前完成、尚未鉴定的科技项目,须先履行鉴定手续,通过由中国黄金协会或省、部级以上组织的鉴定后,方可申报。

每个项目收取评审费5,000元整。在上报项目的同时,将评审费汇入下述帐户:

四、申报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