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兴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现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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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查阅地址:如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于本公告发布后10 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咨询、查阅环评文件可公开版本。
评价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主要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信函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
起止时间: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