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助因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变故,以致影响其求学之青少年,本基金会特成立“得荣少年教育专案”,提供资源,协助具求学意愿之青少年顺利完成学业,并关怀其身心灵得以成长,建立正确的人生观。
一、家庭缺乏经济能力,以致影响就学或升学之中小学(小学四年级下学期〜高中职三年级上学期)、五专(一年级上学期〜三年级上学期)在学学生。
二、上述学生于申请前须完成生命教育课程,并于审核通过后,始称为得荣少年,得领取本会提供之奖助学金,并须参与得荣少年相关活动。
三、申请通过后,不符上述二款者,本会有权于服务期间取消其得荣少年资格。
一、各地产生大区照顾者、联络人,召募关怀者成立关怀据点。
二、关怀者寻访具申请意愿、资格之青少年,利用本会生命教育教材,进行八小时生命教育课程。
三、由大区照顾者提出申请资料交本会审核,包括:
四、经本会审核通过者,于每学期开学前颁发奖助学金予每位得荣少年:小学、国中学生每人每学期新台币伍仟元整,高中职、五专学生每人每学期新台币壹万元整。
五、各关怀据点执行以下活动并提供各项纪录予本会,未提供者视同结束服务:
活动包括每月家访、年度内完成四小时关怀活动及两天一夜生命成长园。
得荣少年完成以上活动,方可于下一年度继续申请奖助学金。
六、本会办理之“Happy Learning快乐学习˙才能发展教育专案”,得荣少年可享优先报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