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学生攻占行政院,隔日凌晨警方强制驱离发生冲突事件,牙医师王心恺、国中理化老师林明慧遭驱离受伤,向台北地院行政诉讼庭声请保全证据,以便未来采取国家赔偿诉讼案,法官审理后已经裁准,命警政署和台北市警局在收到裁定书5天内,必须将政院四周监视录影和员警搜证录影光碟及相关专案勤务计划编组等资料给法院。

王心恺2人是在4月3日声请,法官在9日作成裁定,昨(10)日完成送达生效。2人的律师顾立雄表示,肯定法官在这么短时间就作成裁定,希望警政署和台北市警局能够交出所有监视录影和员警搜证录影,不能有所隐匿,否则要追究刑责。

依裁定内容,警政署和台北市警局需将3月23日晚间7时至3月24日上午6时,行政院院区内,及政院四周路段忠孝东路、中山北路、北平东路、天津街固定式监视器录影设备、警方搜证录影所有电磁纪录,以及专案勤务编组或规划表(含警力派遗、任务分派)、警力(或分区责任)部署图、群众活动详细资料表、依“各警察机关勤前教育实施规定”制作的勤前教育记录簿等文件,全部送交法院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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