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及送件表,如附件【未符合资格者请勿送件】
参展对象:曾于近三年内(109至111年)参加台中市女性艺术家邀请展、台中市当代艺术家邀请展,并设籍台中市之女性(或跨性别)艺术家。
收件时间:111年11月18日、19日(星期五、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年满80岁以上者之参展作品,由大墩中心委托运输公司收件)
展览时间:112年2月25日(星期六)至3月15日(星期三)
退件时间:112年3月17日、18日(星期五、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逾时未领回者,主办单位不负保管之责任,年满80岁以上者之参展作品,由大墩中心委托运输公司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