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能力,根据自治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厅等14厅局《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吴忠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三星级)申报评定的通知》要求,由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初选推荐,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实地综合评价,研究决定,拟认定吴忠市稼禾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3个农民合作社为2022年度吴忠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附件1)、吴忠市利通区金色田园家庭农场等8家家庭农场为2022年度三星级家庭农场(附件2)。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对所反映的意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查。
拟认定2022年吴忠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33个)
拟认定2022年吴忠市三星级家庭农场名单(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