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社会开始关注,当《候任、现任及离任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的保障制度》法案获得立法会通过后,在任行政长官将可享有刑事起诉豁免权,议员高天赐认为,相关条文是不需要的,他又引用坊间的说法:行政长官是否有意触犯刑事罪行,所以,需要用白纸写字的法律,作为保护罩?

被批评是“自肥法案”的《候任、现任及离任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的保障制度》法案,其问题不只在于高额补偿。尤要注意的是第四条,在任行政长官享有刑事起诉豁免权。

高天赐认为,在任行政长官的刑事起诉豁免权凌驾《基本法》,也是不需要的,因为,《基本法》和其他附属法例赋予行政长官很多权力,已是绰绰有余。他表示,昨日在茶餐厅听到一个说法:“是否行政长官犯刑事罪,例如贪污,故需要一个保护罩。”

他也说:“(特首、高官) 的离任补偿很不合理,可以追溯到二OOO年。但是,前线、低级的公务员,却没有房屋津贴、年资津贴等。每年的薪酬要到五月才得调升。不合理、不公平,违反《基本法》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