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资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资讯和不予公开政府资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0年,我委根据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主管领导负责,办公室为主管部门的工作机构。编制了《北京市民委政府资讯主动公开目录》、《北京市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北京民委政府资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和规定。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资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0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作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委办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资讯2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资讯中,机构职能类资讯2条,包括领导介绍、机构职责、机构设置等资讯,占总体的比例为8%;公文文件类资讯23条,包括涉及民族宗教类的文件,人事任免等,占总体的比例为92%。
根据我委的职能,我委主动公开资讯主要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类资讯、行政职责类和各种服务类资讯,让公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到相关的政府资讯。
在主动公开的资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资讯,我委在主动公开政府资讯的形式上主要依靠政府网站、服务指南、公告、通告等公开形式。其中最常用的是通过政府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便民服务上,主要做好群众来电咨询工作,我委值班电话24小时有专人接听,对群众的需求认真答复,尽量减少群众的往来次数,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
本委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委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没有答复情况统计。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
自《条例》实施以来,市民委认真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得到了进一步落实,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同时,相关服务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有不足。
2011年,我们将按照市政府要求,继续加强培训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提高对公众服务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