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我办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决落实《舟山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细则》《舟山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领域》《2019年舟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及时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办专门安排1名党组成员分管,明确由综合处负责牵头组织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金融发展处、地方金融处及其他有关处室共同落实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市金融办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关注,特别重视有时限要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强调要自觉增强服务意识,必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同时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2.用好平台,及时公开。我办主要以舟山市人民政府网站([URL])以及浙江政务网、其他社会公众媒体,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019年度,我办通过网站、媒体及时公布信息,还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行政许可事项15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权力类型为审核转报1项以及公共服务1项。

3.围绕职能,主动公开。我办是2019年是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政府工作部门。一年来,我们围绕金融管理工作的各项职能,各有关业务部门均能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换位思考,主动并有针对性做好人民群众急切关心关注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有效确保了地方金融组织管理的正常运行。

4.及时梳理,调整目录。针对机构改革的实际,依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市府办通知要求,2019年度我们先后多次梳理、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报请上级审核。

2019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机构改革之后的信息公开还不全面,主要是因为新的信息公开目录未正式上线;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丰富,主要是现有的信息目录中有些内容更新不够及时。针对上述问题,下步重点计划从以下方面予以改进:一是充分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的准备,待新的公开目录一上线,及时填充相关内容;二是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有目录、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