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驻部监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请报送推进职能转变工作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5〕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交通运输部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为部议事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承担。同时,撤销交通运输部清理行政审批项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工作部署。

(二)研究决定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清理等领域的重大改革措施,统筹研究相关重要事项。

(三)统筹协调研究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

(一)行政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由法制司负责牵头办理,相关司局配合。

(二)投资审批改革工作由综合规划司负责牵头办理,相关司局配合。

(三)职业资格改革工作由人事教育司负责牵头办理,相关司局配合。

(四)收费清理改革工作由财务审计司负责牵头办理,相关司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