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很多迹象看来,圣经上的“**疯”是指严重的皮肤病,而不是今日医学界诊断的麻疯。例如利未记里患“麻疯病”的不止人,更有衣服及房子,而希腊文译本对此类病所采用的字,泛指粗糙、起鳞似的皮肤。

不独如此,根据考古学家在埃及的发现,于主后五世纪前,近东一带根本鲜有真正**疯的病例,然而旧约圣经中却多次提到患“**疯”的例子,如民12:10; 王下5:1 27; 代下26:16-21。 由此看来,“**疯”一词很可能包括癣类的顽疾。

利未记所胪列的症状也异于医学上的麻疯病:以古代医疗的落后,真正患麻疯病的人大概很难痊愈,然而按利未记规定,患“**疯”者于隔离十四天后,若已痊愈,即可视为洁净。显然这段隔离的时间只是检疫期,患者并无药物治疗,只待痊愈后行洁净礼及献祭,便可返营内,过正常生活。

利未记的条例表明:患严重皮肤病者在礼仪上是不洁的,这并非意味患者必是犯了罪以致招来恶疾。不过,从上述圣经的例子看来,有时候患者得病的确是因犯罪之过。

到了新约时代,真正麻疯病已较普遍,所以耶稣所医治的病人中,很可能有患上真正麻疯病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