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派驻机构直属公司辖区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现将经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一)组织召开年度消防工作会议、季度消防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指导辖区消防工作。
(二)向管委会报告消防工作情况提出和加强消防工作建议。
(三)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四)提请管委会对所属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并组织具体实施。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救援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