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奖学金乃国立清华大学核子工程研究所/工程与系统科学系(工科系)荣誉退休教授潘钦为纪念父亲潘锦和先生、母亲潘李淑女士设立,由潘教授于110年12月捐助新台币一百万元为初期基金。

本奖学金设置之宗旨在有效运用本奖学金,以协助清寒学生,使其能专心向学完成学业。

本奖学金以发给工科系及原科院学士班(学士班)之在学学生为限。为使本奖学金生生不息,获奖人毕业后有适当能力时,可主动回馈。

奖学金发给对象资格:学业平均成绩B-(含)或七十分以上,且家境清寒有导师推荐说明者。

合乎奖学金发给对象及资格者,于每年二月自行备妥基本资料、导师推荐说明书、历年成绩单或入学成绩及其它有利审查之文件,向系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本系课程委员会负责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每名学生发给奖学金两万元,每年以工科系及学士班各一名为原则。

本办法经系务会议通过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