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定旅游学院书籍及纪念品零售价之计算标准。

第225/2013号行政长官批示 - 核准《旅游学院辖下设施及服务收费表》。

一、旅游学院书籍及纪念品零售价之计算标准如下:

二、上项所指物品的具体零售价将由旅游学院行政管理委员会议决。

订定2010/201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发放名额及每月发放金额。

第78/2010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 - 核准新的《研究生奖学金发放规章》。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78/2010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核准的《研究生奖学金发放规章》第三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2010/201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发放名额及每月发放金额如下:

(一)硕士学位课程奖学金名额为四十五个,每月定额为澳门币四千元;

(二)博士学位课程奖学金名额为十五个,每月定额为澳门币五千五百元。

二、本批示适用于2010/2011学年的研究生奖学金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