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东海大学外国语文学系(以下简称“本系”)为鼓励优秀学生就读本系,并维持优异之学业成绩与良好之学术品格,成立“学测绩优入学奖学金”
二、 本办法自 100 学年度开始实施,提供大学部新生五个名额。
三、 学生参加大学学科能力测验,透过申请入学管道第二阶段甄试,总成绩排名前五名者,得成为本奖学金之候选人。
四、 本奖学金之候选人完成新生注册手续后,可获得该学期五万元之奖学金。四年内皆可于每学期完成注册手续后,获得当学期五万元之奖学金,但须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1、每学期本系学科成绩维持年级系排名前 10%。
2、每学期劳作教育成绩达八十分。
3、须遵守东海大学学生行为和学术品格规章;如有抄袭、考试作弊、骚扰、暴力威胁或其他严重犯行,则奖学金资格取消,并接受学生事务处惩处。
五、 学生若领取其他校内奖补助(如奖学金,学费减免等),则不得同时领取本奖学金。
七、 本奖学金之发放由本系总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核后,依本校奖学金发放程序办理。
八、 本办法经系务会议通过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