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为培育研究人才,奖励深具研究潜力之特优学生,特订定“中国医药大学校长奖学金设置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经审核通过之特优研究生,硕士班得获每人每月至多20000元奖学金,博士班得获每人每月至多60000元奖学金,按月分次核发。

受奖期限:硕士班最长2年、博士班最长5年。

审查程序:

候选学生由研究生事务处审查后推荐之,陈请校长核定。

一、依本办法领取奖学金者,须为在学且完成注册手续,受奖生因故休、退学,自次月起停发奖学金。

二、受奖生有伪造、变造或提供不实资料经查证属实者,自事实发生日次月起停发并追缴已领之奖学金。

三、就读期间须定期追踪考核,若考核不通过得中止奖励。

本要点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本办法经行政会议审议通过后,陈请校长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