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郴州市司法局关于修订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郴司发〔2019〕29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推进郴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函》(湘编办函〔2019〕186号)、《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办〔2019〕66号)等内容,我局制定了《郴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权力清单》和《郴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清单》。经市司法局审定,现予以公布。请各科室、市政务服务中心严格依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
二、实行县(市、区)属地管理的行政权力清单(共0项)........(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