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经济组织或具有经营证明的自然人;

(二)、生产经营地在阆中市行政区域内;

1、贷款金额: 主营贷款业务:1万元―50万元;过桥贷款资金: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2、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1个月―12个月。

3、贷款利率: 最低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最高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

阆中富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设立,在阆中市境内尚属第一家民营资本贷款机构。公司位于七里新区七里大道146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由1家法人企业和7个自然人共同出资发起筹办。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是纯民营资本组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公司成立后,本着惠普三农、服务社会、支助创业、高效快捷的经营理念,遵循审慎经营、稳健发展、持续创新,互信共赢的经营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实施量身定作营销策略,为客户设计灵活多样化的个性化融资方案。有效补充缓解“三农”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中“融资难”的难题,最大限度满足各类客户的资金需求,为加快地方经济和推动新农村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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