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塞浦路斯所有企业/合法实体的境外投资允许的最高参与比例及最低资金水平的限制于2000年1月对欧盟公民取消,并于2004年10月1日对非欧盟公民取消。

现在,塞浦路斯投资政策允许外资100%参与其几乎所有实体经济领域,投资领域不仅向欧盟公民开放,还向第三国投资人开放。

请注意,在房地产开发(允许购买物业私用)、高等教育、公用设施、广播和电视台、报纸、杂志及航空公司等少数领域仍有限制。

严格的银行保密规定是国家政策的基石。

塞浦路斯各类实体,无论是由外国国民或本地人士受益拥有的,无需获得任何特别许可就可参与当地或国际的各种活动,(在2004年10月以前,禁止非欧盟国民在塞浦路斯国内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