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有效期不等于使用期。药品有效期有两个前提条件:药品未开启和药品在其规定条件下贮存。当药品启封后或者没按照规定条件贮存,其有效期就会大大缩短。因此,药品除了按照规定条件贮存,启封后的药品应尽快使用,否则即使在有效期内使用,也会存在药品失效的情况。如果服用了失效的药品,非但不能起到治疗作用,还可能给我们的身体带来危害。

那么,哪些启封后的药品不宜长期保存呢?

糖浆拆封后需在阴凉干燥处保存,已经拆封的糖浆剂即使在有效期内,建议夏季一个月内使用,冬季三个月内使用。因为糖浆等液体类制剂易滋生细菌,性质也相对不够稳定。再次服用时应在光亮处观察溶液是否澄清,如果出现气泡、变色、结晶或有沉淀物,表明已经变质不能再服用。

室温下阴凉处保存,可保存28天。一般已启用的胰岛素不必再放入冰箱冷藏,因反复剧冷剧热易造成胰岛素变性失效,更不能将装上笔芯的胰岛素笔放入冷藏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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